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
     检察
     
    河南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三个突出” 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0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陈科举 通讯员 刘冰 贺熙巍)2023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检察机关大兴学习之风,学出坚定信念、学出检察思维、学出责任担当,为加快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思想保障,被确定为郑州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

    一是突出创新引领,在学习方式上“出实招”。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学习热情,用活用好各类资源载体,提升学习质量。一是丰富形式“灵活学”。创新“个人自学+集体研学”“线上学+线下学”等学习模式,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等学习网络平台,开设北大法宝法律检索平台等学习栏目,打造“郑检大讲堂”“郑检云课堂”等理论武装阵地,丰富学习载体,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研讨交流“深入学”。建立“检察长讲、检察官谈”学习机制,每月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并把研讨交流作为集体学习后的规定动作,党组书记带头讲心得,中心组成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谈体会、话落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检察工作生动实践。三是深入基层“调研学”。制定市院党组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奔着问题去,奔着解决问题去,中心组成员围绕“四大检察”重难点工作,先后3次分赴15个基层院深入基层、办案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向干警寻策问计,完成36项调研课题,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检察工作实际问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硬本领和能力。

    二是突出政治统领,在学习内容上“下实功”。聚焦党的创新理论精耕细作,引导中心组成员上好“四堂课”,擦亮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一是上好“政治课”,筑牢忠诚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以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各环节。去年以来,市院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41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上好“党史课”,坚守检察为民初心。将党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干警到焦裕禄干部学院等红色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专题学习研讨“4个时期”党的历史和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史,在知党史、感党恩中牢记初心使命,站稳人民立场。去年以来办理特殊群体维权支持起诉案件210件,司法救助817人,发放救助金327.57万元,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优做实检察为民。三是上好“专业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深入学习检察机关系列教材和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一体提升全体干警的政治素养和检察业务能力,20名干警在全国、全省业务比赛中获标兵、能手称号,选树的张晓鹏同志典型事迹先后受到最高检、省委和省院领导批示肯定,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学习活动。四是上好“廉政课”,强化自我革命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抓实“三不腐”取得积极成效,全市检察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一步好转。

    三是突出转化运用,在学习成果上“见实效”。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力量。一是推动工作理念“攀高峰”。紧盯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立“树立一种思维、实施两大战略、锚定三个工程、落实四个要求”工作思路,提出“全省争第一,全国进一流”工作目标,推动司法理念转变、履职方式改进、检察管理优化、监督能力提升。二是推动服务大局“起高地”。围绕全面开展“三标”活动、深入推进“十大战略”,聚焦“四高地、一枢纽、一重地、一中心”和郑州都市圈建设,谋划出台23条意见,指导基层院先后出台服务保障意见,全力护航经济发展大局,彰显法治自觉。三是推动整体工作“成高原”。锚定“争先进、创一流”目标,依法履职、能动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工作受到市委和省院充分肯定,成为全市检察工作的亮丽名片。2023年市院工作在省院考评中获得第一名,被确定为“先进”等次。(供稿单位: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