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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孝昌法院:化解劳资矛盾 维护营商环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4-03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王文君 吴国东)近日,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人民法院双峰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涉案一方当事人为孝昌县某酒店,一方为看着酒店一点点起步的老员工。

    案件起因为,2020年受疫情影响,酒店入不敷出,难以维系经营,为了减轻成本,开始优化员工,本案原告即为被优化人员之一。解除劳动关系时,双方因赔偿问题和社保处理问题没有谈拢,诉至法庭。前后经过劳动仲裁及孝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没有对原告的社保问题进行处理。后原告,因社保补缴原因去县人社局要求补缴,人社局书面回复,该社保已经超过补缴期限不能补缴。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付原告应缴未缴的各项社会保险造成的损失154224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双峰山法庭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因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协商不了。双峰山法庭吴庭长持之以恒,做了大量调解工作,通过单独约见当事人面谈,了解当事人实际需求,细致倾听,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做到让原告能够理解企业生存不易,被告也能理解原告实际诉求,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在之前判决的基础上,酒店再支付员工35000元作为社保损失的补偿,双方再无其它争议。

    案件的成功调解,代表着孝昌法院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同时为减少劳资矛盾,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为维护县域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来源: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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