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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宜昌点军法院法官协调“平三人怨” “中国合伙人”再续佳话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3-2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望鹏飞 覃思琪)原是莫逆之交,却因合伙创业互生嫌隙,3年跨省诉讼,4份判决文书,如电影主角般跌宕起伏,上演了现实版“中国合伙人”的离合春秋。近日,这件“闹心”的案子,在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法官王立立的调解下,拿到了最后一份调解书。

    据了解,三年前,马某与赵某、江某三人在四川共同承接了某建筑公司工程项目,并由马某作为代表与该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三人合伙进行施工。可赵某和江某因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及工程总款结算等问题,与马某产生嫌隙,二人便不再按照发包方的要求提供合格的验收材料,导致质保金被扣。“三人成行”变成“水火不容”,双方的官司从宜昌打到四川,直到本次庭审时仍旧剑拔弩张。

    翻开卷宗,王立立发现本案标的额并不大,而前后4次官司并未让双方服判息诉,更加深双方矛盾。“归根结底还是‘心病’,得帮他们顺了这口气…”在认真倾听背后缘由后,王立立更肯定了“以调代判”的想法,并耐心征求双方意见,给双方创造了一个“面对面”沟通的机会。

    “因为一口‘气’,打了这么多年官司不累吗?”此言一出,三人缄默不言,一股复杂的情绪涌上心头。王立立趁势协同双方代理律师,以三人多年情谊为着眼点,通过循循善诱释法说理,让其回念过往,互相体谅包容。

    “联手时风光无限,分手时各奔前程,有什么不好呢?”三人逐渐放下芥蒂,坦诚相待,误会慢慢解开。王立立用三个小时,从“情理法”三个角度理清了三人过往纠葛,横在中间的“梁”被“巧妙”拿开。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江某主动找到马某当庭赔礼道歉。这句迟来的道歉,让马某一下湿润了眼眶,多年的委屈和艰辛在此刻消散。三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中国合伙人”再续佳话。

    “‘能动司法’不能只是法官‘能动’”,而是要以法官为核心,带动律师及当事人的能动;不能只是法官‘唱主角’,也要所有诉讼参加人都‘登台’,这才是以审判为中心的真谛。”王立立如是说道。(来源: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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