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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卖骑手配送中撞伤路人 谁来“买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3-27 来源:法治时代网

    对外卖骑手来说,配送途中的时间是“分秒必争”。为避免送餐超时扣钱,外卖骑手穿梭奔忙于大街小巷,一不留神,送餐路上就容易出现“闪失”。那么问题来了,骑手与外卖平台有无劳动关系?骑手送餐途中意外撞伤路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外卖骑手配送途中撞倒一名老人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某日下午3点,骑手李某骑电动自行车配送外卖,当李某行驶至夷陵区某路段时,与正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路人杨某相撞,杨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杨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评定伤残等级为九级。某科技公司系美团外卖平台的合作方,骑手李某于2023年初到某科技公司从事配送业务,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某科技公司为李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由于对赔偿金额协商未果,杨某将骑手李某、某科技公司、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4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骑手李某与某科技公司虽然签订的是劳务协议,但根据该协议约定,聘用期间未经公司同意,李某不得接受其他聘用;实行小时工作制,每月休息四天,休息时间自愿接受公司调整,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保留依需要合理安排至其他地点的权利;工资按月发放等。

    上述约定表明,李某在工作中受某科技公司日常管理并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资发放固定,双方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李某在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属于履行职务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某科技公司承担。某科技公司为李某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事发时尚在保险期限内,故对于杨某提出的合理损失应当由某保险公司在“骑手雇主责任险”的理赔范围内予以赔偿。

    在查清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蒋少锋就本案赔偿问题展开了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地从法律法规、人情世故等方面分析各方过错程度,向各方释法明理、答疑解惑。最终,杨某与李某、某科技公司、某保险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属地分布宜昌、海南、重庆的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大街小巷穿梭,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其与相关的外卖平台及平台代理商之间复杂的用工关系,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赔偿主体的认定,法院应根据个案情况做具体分析。同时,法官建议,外卖平台在与第三方进行合作时,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免发生纠纷;第三方代理商则应规范用工,与外卖骑手建立合法的劳工关系,并及时购买保险,加强对骑手的安全培训教育;外卖骑手在送餐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骑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通讯员 李文哲)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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