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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制校园欺凌 护少年无恙
    河北省任丘市检察院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系列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3-2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润雪 通讯员 崔富华 李傲)近日,校园欺凌恶性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本职工作,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活动。

    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开展抵制校园欺凌专题讲座。2024年3月21日至3月25日,任丘市检察院10名法治副校长兼法治宣讲团成员分批次走入任丘市第六中学、褚庄小学、职教中心、长洋淀小学、北环小学、三杰学校等13所中小学开展了以“向校园欺凌说‘不’”的法治专题讲座。检察官们从校园欺凌的概念、具体表现形式、危害、法律后果、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安全教育课。宣讲团成员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结合发生过的真实案例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课堂上同学们积极互动,踊跃答题,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宣传效果。课后,检察官向学生发放了《学法懂法,远离犯罪-检察官写给孩子们的一封信》宣传页,教育同学们要珍惜同窗友谊,杜绝校园欺凌。


    讲座现场


    开展调查问卷,摸排校园欺凌线索。为有效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检察官在进行法治宣讲的同时,还向学生发放了校园欺凌调查问卷200余份。通过调查问卷向学生普及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摸排可能存在的校园欺凌安全隐患,引起学生对校园欺凌的重视,增强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对收集的问卷结果的汇总和分析,检察官们从中发现问题并收到建议2条,为今后更加深入全面开展工作提供了参考。

    宣讲强制报告制度,增强教师责任意识。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同时也是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主要场所。教师作为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主体,在预防、发现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中起着重要作用。为切实提升教师的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检察官向50余名听课教师现场讲解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意义,谁来报告、何时报告、怎样报告以及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同时向现场教师分发了最高检公布的违反强制报告制度被追责的典型案例宣传页,并结合其中教师违反强制报告制度被追责一例,以案释法,增强教师强制报告的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教师在工作中的思想站位,注意发现学生被侵害的线索,对可能存在的校园欺凌事件做到及时报告,不折不扣地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联合教体局向全市家长发出一封信《向校园欺凌说“不”》。“不要溺爱孩子,多与孩子沟通、尊重和关心孩子,切忌打骂孩子,可以结合一些常见的校园欺凌现象来引导孩子,进行预防教育……”,考虑到家庭在学生教育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近日,任丘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任丘市教体局就校园欺凌事件致信全市学生家长。呼吁广大家长要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时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经常与老师保持联系,了解孩子在校情况,正确引导孩子,同时也要教会孩子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让孩子远离伤害。一旦发现孩子遭遇校园欺凌时一定要及时告知老师或拨打报警电话。广大家长积极参与,热烈响应,纷纷表示会履行好监护教育职责,教育孩子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也不做附和者和冷眼旁观者。

    校园欺凌是阳光下的阴霾,是文明校园的毒瘤,消除校园欺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与使命。下一步,任丘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庭的协同共建,建立多方协调配合机制,凝聚“检察+”保护合力,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全力构建全方位、多维度、长效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屏障,为青少年的健康、安全成长贡献检察智慧、体现检察担当、传递检察温度。(来源:任丘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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