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
     检察
     
    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20条措施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3-1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刘光涛 通讯员 高忠祥 孙暖)为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一共有三项工作重点20条具体措施。
      一是以“三种履职”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治理,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公益诉讼监督,深入开展“检察护企绿色直通车”项目,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是以“内外协同”实现检察履职精准发力,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府检联动”职能优势,强化与行政部门的合作联动,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依法处置企业涉案财物,加强对企业的产权保护,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着力打造全市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相促进、良性互动的工作模式,推进法治德州建设。
      三是以“精雕细琢”擦亮金字招牌,打造检察护企品牌矩阵。搭建“企业家驿站”德检护企平台,在护航营商环境基地设立企业家驿站,健全全市检察机关与各级工商联检察联络机制,积极开展检察官“进百企 护发展”活动,送法进园区、进基地、进企业,细化实化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措施。着力打造“一把手”营商环境检察品牌,扎实开展《探索涉企行政检察监督‘一类事’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合法经营 推进社会治理集成服务》两个“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以“检察有为”推动“市场有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构筑高质量发展“硬支撑”。(供稿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贺兰)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