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吕文欣 李文涛)“你们凭啥冻我的微信账户?我是犯了什么法?”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一通来自被执行人陈某的电话。面对陈某的责问,执行法官回想起了手头上刚刚执行的一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陈某因数年未支付物业费用,物业公司依约申请了仲裁,经仲裁裁决陈某应向该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物业费4292元,陈某仍不履行。后物业公司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到申请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了其名下银行卡、微信等账户,这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争议不大、执行标的额不高,面对陈某无赖且嚣张的话语时,耐心劝解年轻的陈某,告知不主动履行将依法对其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常生活及出行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有可能影响其就业及子女就学等。
次日一大早,陈某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将5000元转入微信账户,让法院直接从微信账户扣划标的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供稿单位: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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