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喜欢怎么告就怎么告,不管我吶!我怎么办哟!”在昏暗的小瓦屋内,来自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王店人民法庭的庭长陈新舟认真倾听一位老母亲的哭诉。
“吴大姐,您的事情既然到了法院,那就是我们的事,您就是我们的亲人,您慢慢说。”
“我一个人辛辛苦苦把四个孩子拉扯大,现在孩子大了,儿子不管我死活了……”
这是一起再平常不过的赡养纠纷案件了。村民吴大姐是位盲人,并且中年丧夫,好不容易熬到孩子成家立业,却不承想因分割家产以及婆媳矛盾,致使母子关系愈走愈远。
第一次开庭时,其他三名子女均到庭,只有儿子小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
吴大姐和儿子小汤之间的赡养问题,亲朋好友、村委会已经多次调解,双方虽然达成过协议,但心结未除时常争吵,委屈的吴大姐多次到政府部门信访。
陈新舟扎根基层三十年,与乡亲们打成一片,熟知当地的风土人情,他始终认为,母子亲情不能一刀切,案子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要解决这一矛盾,只有解开母子间的心结。
陈新舟在庭上听取了吴大姐和其余三名子女的意见后,很快便宣布休庭,转而马不停蹄地开展了庭下调解工作。
陈新舟不辞辛苦上门做吴大姐几个子女的思想工作。其他子女的进展较为顺利,但几次到儿子小汤家中,他都避而不见。无奈的陈新舟通过村委会书记联系小汤,但仍然无果。
一天下午,陈新舟又来到小汤家门前,吃了闭门羹的他干脆蹲在台阶上,从公文包里找到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就着膝盖和包当桌子,弓着半身一字一句地给小汤写起了信。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深挚的母爱,无时无刻不在沐浴着儿女们……”字里行间阐释了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的同时,从情理的角度传达了子女要孝顺、回报父母的优良传统。
信写完,半蹲着的陈新舟一个踉跄差点从台阶栽了下去。
惊魂未定的陈新舟很快将信交给村支部书记,拜托他代为转交给小汤。许是陈新舟的诚意打动了小汤,亦或许是他的信说到了小汤的心坎上,小汤很快给陈新舟寄来了一封回信。信中谈了他与母亲产生积怨的前因后果,并表示自己接受陈新舟的建议,下次一定按时到庭。
第二次开庭,小汤早早地来了。当小汤看着母亲拄着拐杖在陈新舟的搀扶下缓缓走上法庭的台阶、步入审判庭时,他再也忍不住了,想起从前不能视物的母亲对自己的照顾,小汤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一位陌生法官都能做到如此,我这样对待一个含辛茹苦生我养我几十年的母亲,我真是悔不当初啊!”小汤在法庭当即表示愿意赡养母亲,不仅会做到按时支付生活费,照顾母亲的日常生活,并承诺会尽快将母亲所居住的小瓦屋进行修整。
陈新舟的一次探望、一封信、一次搀扶,以暖心举动化解了母子心结,修复了母子关系,让孝老敬亲的优良美德得到传承。
“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陈新舟常常这样警醒自己。一起案件对于法官来说也许只是茫茫案海中的“小案”,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却是一件影响生活甚至人生的“大事”。三十年来,陈新舟坚持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小案”,用“小案”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道理”。
“总是把别人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这是当事人李某对陈新舟的评价。无论走到哪,陈新舟都随身携带自己的便民服务卡,脚步走到哪儿,卡就留在哪儿。
俗话说“屈死不告状”。陈新舟深知农村的社会环境和圈子不大,群众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上法院打官司。群众有什么问题,基层干部有什么需求,一个电话,他能热心、细心、耐心地一一解答,经常在饭桌上放下碗筷立即赶去。秉持着这一态度,他在对待每一件标的额几百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每一起平平常常的相邻纠纷,每一件在因琐事产生的离婚、赡养、抚养纠纷案件的时候,都当作当事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来认认真真办理、扎扎实实化解,努力用实际行动践行“如我在诉”的审判品格。(来源: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 作者 黄庆龄 郭嘉华)
(责任编辑: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