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文 许挽滔)为贯彻落实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减量控大”“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纠正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的陋习,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宣教中队民警辅警在辖区电动车、摩托车销售门市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倡导其在售卖车辆时,不仅对摩托车购买者做办理驾驶证、上户的宣讲,对摩托车电动车购买者赠送安全头盔,嘱咐他们在驾驶和乘坐车辆时一定要记得戴头盔,高高兴兴出门,安安全全回家。
图为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在各销售门店,宣传民警采取“面对面”的宣传形式,向商家发放宣传材料并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倡导其在售卖车辆时,对购买电动车、摩托车的群众,要主动告知车辆性质、登记要求、骑行规定等,并嘱咐他们在驾驶和乘坐车辆时一定要记得佩戴好安全头盔,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护意识,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宣传活动,从源头上消除了摩托车、电动车改装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供稿单位: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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