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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性解纷多元共治 江苏法院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3-11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周春芹)3月7日下午,在即将迎来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江苏法院联合江苏妇联举办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共同向社会发布《江苏法院家事审判白皮书》和《2023年度家事纠纷典型案例》,会议由江苏法院二级巡视员张志平主持,江苏法院副院长李玉生;江苏妇联副主席康莉;江苏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娅参加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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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发布会现场

     

    据江苏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介绍,2021年至2023年,江苏省法院新收一审家事案件分别为119029件、106002件、125566件,在民事案件中的占比呈小幅下降趋势。结收案比分别为98.36%、102.09%、98.79%,整体运行态势良好。 从结案方式来看,2021年至2023年,一审家事案件平均调撤率为66.62%,高出同期一审民事案件平均调撤率近20个百分点。从案由来看,离婚、抚养、继承等传统家事案件仍占97%以上的较高比例,其中,离婚纠纷为家事案件的“主力军”,占比达74%—76%。被继承人债务清偿、亲子关系、遗产管理等新类型案件呈较高增长态势。从地区分布来看,宿迁系江苏省唯一新收案件数逐年上升的地区,其他地区2022年新收案件数均有所下降。宿迁、淮安、徐州2023年新收案件数涨幅明显。宿迁、扬州、常州、连云港结案数有较大涨幅。

    据了解,江苏省法院深刻认识家事审判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实践,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江苏省法院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广泛宣传家事审判新制度、新模式、新理念、新方法,提升家事审判的社会认同度。如:苏州两级法院开展“一封家书寄深情”判后延伸工作,在结案后向当事人寄送亲情式家书,释法、说理、传情。

    副院长李玉生表示,家庭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家事审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江苏省法院将一如既往,砥砺前行,带着嘱托、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工作、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家事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为江苏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作出新的贡献!

    江苏妇联副主席康莉表示,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责。婚姻家庭权益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妇女六大权益之一,推进男女平等、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是妇联组织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江苏妇联着力推进《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起草工作,根据新时代妇女工作特点和妇女事业发展要求强化特殊保护,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据康莉介绍,江苏省各级妇联深入开展“法治入家”普法宣传活动,联合省妇儿基金会,项目化开展“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普法活动,招募1000多名律师担任公益讲师,深入城乡社区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和防家暴、防性侵、防诈骗等法治安全知识,帮助妇女群众提升法治素养,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意识和能力。去年以来已开展普法活动近万场。

    同时,江苏妇联联合江苏法院研究破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送达、执行等难点问题,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进行跟踪回访,提供法律保护和关爱服务。联合江苏省委政法委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纳入综治大数据平台,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预警和排查调处工作。联合江苏司法厅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建设,加强家事调解员队伍建设,共同做好婚姻家庭纠纷发现报告、调解处理和关爱帮扶等工作。联合江苏检察院等部门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困境中的“她”点亮希望之灯,彰显司法温情。

    今后,江苏妇联将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强与法院等部门联动合作,切实推进妇女维权工作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延伸。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妇女权益保护,关爱弱势妇女儿童,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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