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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宜昌兴山:公检同堂 以“共学”促“共进”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3-01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袁革)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加强公检协作配合,助力提升刑事案件指控效果,2月28日,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美云受邀参加兴山县公安局2024年春季整训活动,以“协同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为主题,为公检两家干警开展同堂培训。

    春季整训活动


    培训内容立足侵财类刑事案件,全面系统地回顾了近两年来该县当前侵财类刑事案件发案概况、发案特征等现状,重点围绕当前侵财类刑事案件在侦查取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已经或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立足八大证据种类,逐一点明出现的各种问题、法律依据并提出改善措施。针对侵财类刑事案件中遇见的法律适用疑难、复杂以及争议点,通过梳理相关理论文章、典型案例逐一进行解析,最后就今后侵财类刑事案件的办理,提出了若干建议,她指出,办理侵财类等各类刑事案件要避免先入为主,准确认定行为性质,规范侦查取证,确保证据合法有效,同时要坚持系统思维,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与会领导高度肯定培训内容,并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更新办案理念,进一步树牢“证据定案”意识,更加规范侦查取证行为,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其他与会公安干警也纷纷给予好评。

    今年全省检察长会议强调刑事检察要着力构建的体系之一就是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本次培训是贯彻落实省院重要部署的具体体现,同时对提升公检两家司法办案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大有裨益。下一步,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以刑事检察能动履职服务兴山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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