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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合同需谨慎 远离套路防受骗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2-2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杨子涵) “非常感谢你们为我公司追回被骗车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山东省嘉祥县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员工将两面写有“神勇机智  尽显警威”“万里追踪擒巨骗全心全意护民企”的锦旗送到嘉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手中,对民警全力破案、及时追赃挽损的办案精神给予了高度赞扬。

    2023年9月,嘉祥公安接到嘉祥一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被合同诈骗的警情,经侦大队立即立案侦查。办案民警连续奋战,远赴广东、河南、浙江、安徽、四川、内蒙古等地调查取证,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2021年11月,何某某通过他人介绍,由古某某、王某某、何某某等6人,帮助何某某在一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车辆贷款业务,通过融资租赁获得10辆重型货车主车和16辆挂车(总价416.8万元)后,何某某将上述车辆非法抵押、转让给他人,非法获利6万余元,给该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民警将侦查破案和追赃挽损工作相结合,在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积极为受害企业挽回损失,辗转奔波万余里,追回涉案车辆8辆,给受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警方提醒:合同诈骗犯罪手法有以下几种:

    以假乱真“饰耳目”。犯罪分子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

    招摇撞骗“唱空城”。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

    虚张声势“空手道”。为证明自己“有经济实力”,犯罪分子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

    先舍后取“钓大鱼”。犯罪分子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

    高进低出“连环套”。犯罪分子先以高价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在骗取对方信任后,想方设法拿到全部货物,然后迅速将这些货物进行低价倾销,随后迅速逃跑。

    如何防范合同诈骗?警方提示:1.签订合同时,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要仔细审阅,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应对工程项目真实情况进行适当的了解;2.应对合作对象,要通过查验身份证、前往工商局等部门查询合作对象支付能力的真实性,详细了解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时聘请法律顾问,降低风险。3.凡是要缴纳保证金、介绍费、押金等事项的,应该高度警惕小心。4.对合作方的市场热销产品,一定要对市场现状及前景进行充分调研,弄清市场销售真实情况。(来源:山东省嘉祥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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