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陈明云)近日,广西平乐县源头镇人民政府、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多方联动,搭建起矛盾双方沟通的桥梁,成功调解一起多年的邻里纠纷。
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据了解,当事人廖某勤与欧某弟均为同村村民,廖某勤有一个鱼塘在欧某弟老屋西面,鱼塘东面与欧某弟老屋相邻。2020年欧某弟将老屋拆除建新房时,占用廖某勤鱼塘东面约0.15亩土地起建围墙,村委多次调解未果。同年8月,廖某勤向源头镇调委会申请调解欧某弟侵占自家鱼塘起建围墙一事纠纷。该镇调委会组织了多次调解,也未达成协议。2021年廖某勤将该事诉讼至平乐县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随后上诉至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但双方的关系并未得到缓和,随时存在影响社会稳定因素。期间工作组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都未得到有效解决。
2024年2月廖某勤召集20多人对欧某弟所占鱼塘部分进行强硬挖开,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源头镇人民政府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组织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在稳控安抚在场人员情绪后,各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采用“单独沟通 各个击破”的方式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后各让一步,最终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协议,多年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广西平乐县将继续深入学习和创新“枫桥经验”,发挥多方联动作用,形成矛盾纠纷调解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筑好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投稿单位:广西平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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