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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黄梅:检察监督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2-1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汪佳慧)“爆竹声中一岁除”,放鞭炮,迎新年,是中国传统民间风俗。年末岁尾,正是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的高峰期,为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黄梅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禁鞭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问题专项检查行动。

    在检查过程中,检察干警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相关安全要求,重点关注经营商户是否持有经营许可证,店内有无安全警示标识,消防器械配备是否完好,零售场所面积、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建筑物安全距离等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检察干警立即梳理并现场与商户进行沟通,各商户也表示将会及时整改。

    同时,检察干警还积极向经营商户讲解烟花爆竹安全防范知识,告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经营理念,督促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走访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16家。通过宣传,经营商户增强了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

    风险隐患早排查、早整治、早消除。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深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继续围绕监督重点,认真履职监督职责,防范化解隐患,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支持。

    安全提示

    请到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 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易燃易爆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根据燃放需要适量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在家中大量存放。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要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请向当地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来源: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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