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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首个律所数字化建设团体标准发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1-3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文 吴世杰 

    数字化律所已是潮流方向,但打造一家数字化律所需要怎样的标准?

    1月27日,“法律服务行业数字化转型”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会议聚焦于如何通过数字化手段提升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水平,探讨了律师事务所数字化治理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并发布全国首个律师事务所数字化建设领域的团体标准——《律师事务所数字化服务管理规范》,展现了区域化探索的初步成果。

    实践中,数字化律所的建设标准一直是个难题,而这一问题的答案,或许就隐藏在全国首个律师事务所数字化建设领域的团体标准中。这一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法律服务行业在数字化转型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后续的行业规范提供了参考依据,值得业界关注。

    除此之外,此次研讨会不仅关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改造,还深入探讨了数字化从业人员在律师事务所中的角色转变。律新社在调研中了解到,越来越多合伙人已经意识到,律所数字化治理不仅是技术层面的升级,更是律师事务所组织结构和人才构成的深刻变革。

    行业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

    1月27日,“法律服务行业数字化转型”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会议由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浙江合众法律科技智能研究院协办,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承办。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律科技企业、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等法律专业机构的领导、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共200余人参与会议。

    研讨会开幕式由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蒋奋主持,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张曙、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进喜为大会致辞。

    王进喜在致辞中表示,我国律师服务行业的管理问题总体上呈现出停滞的状态。一方面,我国法学教育和研究机构对律师行业管理的研究不充分,现有的研究成果质量参差不齐,导致关于律师行业发展的重大决策缺乏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律师行业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长期普遍存在,律师职业活动个体性强、协作程度低,缺乏管理专业人才,客观上造成管理需求和管理欲望并不一致。

    但近年来,国家正在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律所在涉外法治建设中的战略性地位进一步提升,客观上对律所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与其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管理结构、治理技术和管理机制。与此同时,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化时代,不仅为法律服务发展带来了许多新的业态、开放了许多业务新赛道,也为法律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新的方式。

    除此之外,律师事务所的数字化治理也提出了人员构成方面的问题。如果说数字化治理将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那么数字化从业人员在律师事务所中的传统边缘性地位则可能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例如去年年底,上海发布了《发挥城市功能优势 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这个措施提出要建立特别合伙人管理制度,制定上海市律师事务所特别管理人、特别合伙人管理规定,明确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专利代理人和党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才成为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的计划。这是面对数字化的挑战,上海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相关阅读:《鼓励律所引入公司制模式、国外开分所有奖励?这则《通知》全是上海涉外品牌律所发展红利丨律新观察》。

    因此,律师事务所的数字化治理面临很多问题,既有机遇,又有挑战;但总体上可以在多个方面提升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水平,更好地应对市场挑战,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全国首个律师事务所数字化建设领域的

    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为回应《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的要求,完善数字化技术标准体系,制定修订各个行业数字化转型、产业交叉融合发展等应用标准的要求,本次研讨会正式发布《律师事务所数字化服务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这是全国首个律师事务所数字化建设领域的团体标准,适用于律师事务所数字化服务管理。该标准由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提出、浙江省计量与标准化学会归口,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浙江合众法律科技智能研究院、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等为起草单位,张曙、汪政、王进喜、熊明辉、赵亮、李健青等行业专家为主要起草人。

    会议上,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政对《律师事务所数字化服务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进行解读。汪政表示,律师事务所的数字化服务系统应整体规划,结合自身发展与布局逐步推进,并从安全合规、签约付款、法律服务、服务评价、组织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介绍。

    随后,会议还发布了中国法律与科技交叉前沿领域预印本平台(ChinaXiv-Law & Science)。该平台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浙江合众法律科技智能研究院合作共建,支持我国法律与科技交叉前沿领域科研成果的高效交流,致力于构建国家级的科研论文科技信息高端平台。

    ChinaXiv平台以学界主导、公益服务、高效交流、开放传播为导向,旨在促进我国的预印本学术交流,目前已审核发布论文37341篇,合作期刊239种,合作机构39家,注册用户数12793人,专家评阅人55人,领域志愿者138人,平台访问量7088万人次,论文下载量1886万次等。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时代,ChinaXiv平台沉淀的大量数据,可以帮助科研人员更好地发现各个领域最新的科研成果。目前,ChinaXiv平台正广泛地与国内各个领域的机构开展合作共建,吸纳广大科研人员参与,一起构建科研论文科技信息高端平台。

    法律人工智能,从理论到落地

    研讨会的第二个环节,邀请了数位重磅嘉宾进行主题演讲。

    首先,浙江大学数字法治实验室主任、光华法学院求是特聘教授熊明辉作“法律人工智能的前世今生”主题演讲。他从“法律人工智能能否超越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一问题引入,提出数字法学研究的两个面向:法律世界的数字化和数字世界的法律化;然后从人工智能发展的历史脉络、汉语词典、期刊文献、业界探索等方面,详细剖析了“人工智能”的概念,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人工智能的“前世今生”,并表示人工智能可以自动执行一些需要大量脑力劳动的工作,而不应该是替代法律人。

    接着,阿里巴巴技术总监、阿里巴巴通义实验室NLP应用算法团队负责人孙常龙作“大模型时代的法律服务探索”主题演讲。他从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出发,介绍了如今引爆互联网的生成式AI背后的transformer技术架构——数据是燃料、模型是引擎、算力是加速器,然后以阿里巴巴通义法睿法律大模型为例,分析法律大模型的机遇和从通用到垂直的建设思路,并介绍了通义法睿在“庭审争议焦点生成”方面的实践案例。

    随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张智雄作“构建支持法律科技的智能知识底座——想法、思路、框架和来自AI for Scicence的实践案例”主题演讲。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立足中国科学院,面向全国提供文献信息保障、战略情报研究服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撑和科学交流与传播服务等,拥有丰富的特色科学文献数据资源,致力于打造“科技文献知识人工智能引擎”和“科技文献大模型”,为广大用户提供数据支持。

    大会还举行了“数字化助力法律服务行业”圆桌论坛,由浙江省律师协会顾问、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主任项坚民主持。论坛中,杭州仲裁委副秘书长赵亮、律新社战略研究总监周奇、浙江博智鉴定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正鑫、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互联网业务部长阮啸、浙江省律师协会数字化建设委员会秘书长李健青等结合主题进行精彩分享。

    律新社战略研究总监周奇表示,生成式AI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会很大,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法律服务专业人士的工作学习思考方式,法律行业也正在经历一些不可逆转的变化,而这些变化的推手就是法律AI,即用高质量的法律专业数据训练的法律专业大模型。未来的人工智能时代,法律服务的主要主体可能是“AI律所”,而这种新型律所将在有战略眼光、强大执行力和深度数字化的规模化组织中出现。

    与此同时,基于强大的学习和推理能力,生成式AI更有可能颠覆专业服务业和知识密集型行业;因此,律师和法官可能都处于很大程度上被代替的局面。而“律师助理”所代表的流程型、辅助型、管理型的工作,反而不那么容易被AI代替,而是会成为“AI律所”这种新组织最主要的资源。

    以法律专业人士为核心的数字化更真实

    总的来看,律师事务所数字化标准建设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它更是推动整个行业向更加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的关键。当前,虽然行业内对于数字化转型的认识和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但这一标准的出现,无疑为行业内的规范化、标准化进程注入了活力。随着越来越多类似标准的出台和应用,法律服务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将更加深入,有望实现质的飞跃。

    展望未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它将极大地改变法律行业。然而,尽管AI在处理大量数据和执行复杂任务方面的潜力巨大,但在可预见的未来,法律行业仍将以法律专业人士为核心。这是因为,无论技术如何进步,人类在法律决策过程中的直觉、经验和道德判断都是难以被替代的。

    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拥抱AI带来的变革,同时也要认识到,法律人的角色和价值在未来仍将至关重要。我们需要培养具备跨学科知识和技能的新型法律人才,以便更好地驾驭这场技术革命,并为客户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法律行业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始终保持其专业性和公正性。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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