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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力推动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
    江西出台全国首部着眼湖泊总磷污染防治法规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4-01-0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为加大对《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1月5日(星期五)上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合江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和江西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军发布和介绍《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江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傅行家,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永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龙刚,江西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闵辉等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本次新闻发布会由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陈惠龙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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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王兆清摄


    据悉,《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着眼湖泊总磷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是结合江西省情,根据鄱阳湖独特的自然地理特征和鄱阳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实际,有针对性制定出台的,为推动江西全省开展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江西出台《条例》,推动鄱阳湖水污染防治,确保“一湖清水入江、一江清水东流”,对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的具体行动。同时,作为全国第一部湖泊总磷污染防治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全面提升鄱阳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法治化水平、健全完善江西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为全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贡献“江西经验”。此外,《条例》将从法治层面为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进一步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落细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通过压实政府责任、强化担当,明晰部门责任、防止推诿,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合力等三个方面,对政府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全省共下一盘棋的格局。条例为将九龙治水变为统一行动,组织动员各地各部门协同作战,形成保护合力。

    据了解,《条例》在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防治责任、企业的防治责任落实进行严格规定的同时,还通过提高公众防治意识和规范引导行为、完善村规民约的行为规范、促进社会力量开展污染防治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表彰和奖励等不同角度,对社会公众的参与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切实推动和引导广大社会公众提高防治意识,汇聚防治力量、达成防治共识,让公众在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江西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动《条例》法定职责落实,深化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能力,综合运用行政、法治、科技等手段,着力解决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以高质量的水生态环境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更高标准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供稿单位: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责任编辑: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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