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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江安县深入推进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0001-11-30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2012年7月6日讯   通讯员缪崇文报道   2010年3月,为“打造滨江宜居城市、建设四川经济强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委、县政府作出了“法治江安”创建活动的部署。

        全县上下以“权力规范透明、群众明理守法、环境和谐有序”为创建主题,以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把依法治县作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作为本质要求,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取向,进一步规范权力,加强监督,健全法制,扩大民主,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领导,完善措施,创建工作保障有力

     

        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中共江安县委江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治江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江委发[2010]5号),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法治江安创建活动的决议》,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家园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江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联系,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召开了“法治江安”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发了《“法治江安”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落实了创建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责任。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三个文明”绩效考核,确保了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住重点,突出亮点,扎实推进“八大工程”

     

        “法治江安”创建活动围绕以全民学法工程、阳光政务工程、矛盾化解工程、“细胞”创建工程、法治惠民工程、平安创建工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公正司法工程等“八大工程”为创建活动主要内容展开。

        在全民学法工程上,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顺利完成“五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启动并推进“六五”普法工作。

        在阳光政务工程上,县政府先后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凡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凡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的相关的决策事项均向社会公示并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近年来,全县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县级政务服务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19个,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增强了行政审批效率和透明度。

        在矛盾纠纷化解工程上,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建立健全了县、乡镇两级大调解中心19个,村、社区、行业、区域和专门人民调解委员会345个。近年来,通过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活动,广泛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活动。三年来人民调解各类纠纷8315件,行政调解57起,县法院诉前调解1590起,把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细胞”创建工程,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法治实践。全县已命名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县级民主法法治示范村(社区)72个;已命名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8所、县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2所;已评选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家。

        在法治惠民工程,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4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着力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三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2件;建立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推行公证服务告知制度和承诺制度,对老、病、残等特殊群众开展预约上门服务;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近三年,司法救助2 人次近10万元。

        在平安创建工程上,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固本强安、排查夯安、依法治安、管控维安、机制保安、文化促安”六大战略,通过开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防止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秩序。全县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案率连续三年下降,社会治安状况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

        在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全面开展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制度。县法制办每年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培训学习考试。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土中聘请了26名特邀监督员,开展对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社会监督。每年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案件评查。

        在推进公正司法工程,全县政法各部门在司法活动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和代理律师的诉讼权利。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原则,保证了当事人的各种程序权利。近年来,县法院和县检察院还着力完善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依法选任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保证每名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参案数,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与民主。

     

        三、乘势而上,强势推进,扎实开展省级法治县创建

     

        经过两年多的创建实践,全县的社会化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被表彰为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县,具备创建更高层次法治县的基础条件。2012年5月,省法建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县委、县政府决定乘势而上,开展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

        为扎实开展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县法建领导组于6月19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随后,县法建领导组制发了《关于推进省级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照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考评标准,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全县18个乡镇和29个部门,明确了乡镇和部门创建工作任务。

        6月28日,召开有全县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分管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乡镇专兼职司法助理共90余人参加的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对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司法局调研员刘启奎,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李华亮、法建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宣传科科长周宁等领导亲临会议指导。为强势推进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县法建办组织编印了《江安县实用法律知识手册》5000册发往全县村(居)民小组,制作了“法治江安”创建工作专题片在江安电视台播放,编印了法律知识学习题200道发给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并将于下半年进行考试,在《江安报》和县城电子显示上刊发和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创建氛围。目前全县省级法治县创建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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