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
     
    汶上县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律援助服务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10-31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梅长伟 刘红燕)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教育学生树立尊法、学法、守法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10月29日,山东省汶上县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法律援助服务团律师梅长伟赴汶上县第三实验高中,为学生和家长作了一场法治报告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image.png

    法治报告现场


    报告会上,梅长伟律师作了《远离校园暴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治报告。梅律师从法律概念引入,运用鲜活的例子和通俗的语言,让大家了解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律责任,犯罪的构成及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通过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校园案例,向学生讲述了校园暴力的类型、产生的原因以及怎样有效预防。梅律师倡议学校、家长和学生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一是告诫同学们要搞好自身预防,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二是指出父母教育方法不当,溺爱和纵容,不仅教不好孩子,反而会把他们推向邪路。告诫家长,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他们如何做人,经常观察、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做什么,关心什么事,结交什么人,要平等地与他们沟通。特别是对于失足、犯错误的孩子,更应给以家庭的温暖,绝不可弃而不管,放任自流。三是指出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不仅要搞好课堂教学,同时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通过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真正做到知法、学法、懂法和遵纪守法。


     image.pngimage.png

    梅律师作《远离校园暴力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报告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此次法治教育让同学们了解和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增强了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为有效遏制校园暴力的滋生蔓延,构建平安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供稿:汶上县法律援助中心)

     (责任编辑:贺兰)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