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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饶法院:分“三步走”处置“僵尸企业” 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10-11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徐旺城 鲍仪) 为全力推进全市工业园区资源优化整合,拓展工业园区产能升级转型和新兴产业发展空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西省上饶法院计划分“三步走”处置全市“僵尸企业”,2023年6月底,完成全面摸底,基本建立处置机制,12月底,分类处置率达到总量的50%,到2024年底,全面完成处置工作,并形成长效退出机制,为“建设制造强市、打造区域中心,奋力开创现代化大美上饶新篇章”提供强有力保障。

    大兴调查研究,深入一线摸排底数。“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明显没有偿还能力,主要靠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深入一线,走园访企,精准摸排调查工业园区企业情况。对符合“僵尸企业”条件的,建立档案,设立台账,全面掌握“僵尸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详细列明资产总额、债权总额、负债总额、拖欠税费、产权争议、需安置人数及费用情况等,做到对企业相关情况了如指掌。

    精准识别分类,多措并举施策处置。对资产、品牌有一定价值,具备一定产能,因市场原因或资金断链导致无法恢复生产的企业,鼓励引进大企业或本地有实力的企业或个人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产权转让、债转股等多种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兼并重组一批;对尚有经营价值的困境企业,引导其主动向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一批;对不具有救治价值的企业,引导债务人、债权人等适格主体及时向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破产清算一批。

    强化协调联动,健全处置配套政策。按照分级负担,加大无产可破案件或极少数复杂案件经费资金保障,用以支付案件所必须的破产费用,并补偿管理人报酬,切实解决风险企业破产启动和资金周转、援助等问题;充分发挥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参与破产重整中的作用,支持法院主导的破产重整程序,积极争取上级银行适当下放处置决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依法受理查封财产非法处置、被盗、挪用及侵占公司财产、隐匿会计账簿、妨害清算、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等刑事案件,全力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对决定续建的工程项目,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为验收等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周期。鼓励政府收储补偿,保障案涉土地、房产等资产顺利拍卖处置,尤其是涉及利益主体众多、矛盾冲突激烈的重大复杂企业平稳退出市场。(供稿:上饶中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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