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吕文欣 李文涛)自江西省抚州市两级法院在中秋节前后开展突击执行3万元以下标的案件以来,共集中行动62次,拘留19人,拘传120人,罚款31件,执结131件,执行到位金额273.01万元。
集中执行行动现场
据悉,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为期三天,主要针对前期排查梳理出的执行标的3万元以下的涉民生等案件。行动中,抚州法院逐案制定执行方案,充分利用中秋节前部分被执行人返乡的执行契机,深化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执行联动,加大查人找物力度,第一时间精准采取执行措施。抚州法院还充分发挥执行“一体化”机制优势,形成“一把手”亲自挂帅,抚州市法院执行局挂点责任人一线指导,分管院领导具体指挥、各部门积极参与的全员集中执行的氛围。
夜间集中执行现场
执行过程中,各县区法院发挥连续战斗的精神,起早摸黑,迅速行动,以雷霆之势刮起强执行的风暴。金溪法院9月27日清晨5:30集结32名干警,出动9辆警车,按照既定的方案兵分四路,以“利剑”之威向被执行人出击。南丰法院9月27日清晨5:30集结37名干警,按照预定计划,分四组查找被执行人;黎川法院9月28日清晨5点集结20多名干警兵分两路奔赴执行现场,并在该院官方抖音、微信视频号进行全程直播,吸引了67.32万人观看执法现场。东乡、广昌两地法院在9月28日的集中行动中,分别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案件当事人代表现场见证或参与行动,零距离见证“阳光执行”(供稿单位: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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