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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夷陵龙泉法庭:联动调处 共护“小小罗”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9-2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李安琪)“李庭长,潘某某的离婚案子先不忙立,这里有很大隐患,您不知道镇里、村里为这两口子的事从2021年就在开始多方调解,不知道调解多少次了,既然潘某某已经起诉过来了,我建议可以再调解一次,不行,您再立案依法判。”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白庙村治调主任曹主任一大早开完政法月例会就到法庭说起这起让他头疼几年的纠纷。这是9月4日上午11时,出现在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龙泉人民法庭的一幕。

    纠纷由来

    原告潘某某(原籍分乡镇界岭村,婚后将户籍转入龙泉镇白庙村)与被告罗某某2017年12月生育小小罗。2020年10月,罗某某因犯帮信罪在郑州监狱服刑,服刑期间,潘某某将小小罗放在分乡镇其父母家,外出打工,打工期间结交男性朋友。

    2021年10月8日,罗某某刑满释放,潘某某要求与罗某某离婚,将小小罗交给罗某某抚养,随后外出联系不上。罗某某父母双亡,无人帮忙照顾小小罗。罗某某因照顾小小罗不能外出打工,导致没有收入来源,遂找到龙泉司法所,请求帮助解决现实困难,并提出离婚的前提是将小小罗交给潘某某抚养,但潘某某也不愿意抚养。

    龙泉司法所考虑罗某某经济困难,帮助解决了少许生活资金,但无法保障小小罗的生活。罗某某在照顾小小罗期间,多次扬言要把小小罗扔掉,因潘某某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不接电话、不回微信),龙泉司法所通过潘某某父母联系上潘某某,于2022年7月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表示同意离婚,小小罗由潘某某照顾至同年8月底,从9月起由罗某某抚养。但到了9月,罗某某在外地拒不回来离婚,声称要报复潘某某。潘某某多次找到司法所要求离婚,并声称要把小小罗送养或扔到村委会。

    “法官,您是不知道,这两口子从2021年到2022年底,互相扔小孩,只要找到对方,小孩交给对方手里,另一方就玩消失。我们在调处时,小小罗就说他的爸爸妈妈都不要他,这对小孩心理影响太大了。今年3月份潘某某因为犯帮信罪也被收监了,潘某某直接把小孩交给她闺蜜照顾,小小罗今年都6岁了,一直都没有系统地接受过学前教育。”龙泉镇调解员左方燕也牵挂着小小罗的生活。

    “这个案子,我们干脆定个时间,镇综治办、村委会、调解委员会还有法庭,我们一起调解,争取这次把小小罗抚养权的事说好!”

    9月13日上午9时,该案在龙泉镇白庙村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当天,该起纠纷包案领导王镇长、镇综治办望主任、调解员左方燕、村治调委员曹主任和龙泉法庭李庭长准时来到调解现场,临时组成联调小分队。

    “我们这都是第四次见面了,起诉离婚是你的权利,但是你们两个人必须把小孩的抚养事情说好,就算婚离了,但是你们依旧是小小罗的父母。”


    法官会同村干部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我同意离婚,我也同意小孩随我生活,但是潘某某必须每个月给1500元的抚养费,我现在只能就近找零工,带着小孩没办法跑远处打工赚钱,也没有稳定生活来源,也没人帮忙带小孩。”

    “1500元太高了,我也才出来没多久,工作也没有着落,我最多一个月给1000元。”

    “考虑到潘某某父母还健在,也年轻,小孩随潘某某生活,罗某某每个月给1000元生活费,这样可以吗?”

    “我不同意,我父母还要照顾有精神疾病的妹妹,没办法帮我照顾小孩。”

    双方因为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陷入僵局,联调小分队兵分两路,通过“背靠背”方式分头做工作。

    “潘某某,作为女性,按道理应该是心疼小孩的,但是你看刚刚小孩进来一直跟着爸爸,而且从前后接触来看,你根本不愿意抚养小小罗,从法律上讲,你父母健在,家里条件比罗某某好,判的话也会从有利于小孩成长角度去判决。”

    “那我同意再加点,一个月1300元。”

    考虑到罗某某的现实状况,联调小分队想为小小罗争取更多保障。“如果小小罗有自费超过3000元的医疗费、每学期超过2000元的教育费,以及大学期间的教育费,双方一人一半,行不行?”

    “行。”最终在小分队的耐心解释劝说下,潘某某作出让步。

    “罗某某,我们从教育、医疗包括大学读书这些方面都考虑进去了,希望你能好好工作,同时能好好抚养小小罗。”

    至此,潘某某和罗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并签署承诺书,小小罗的抚养问题得到最终解决。

    “小小罗终于能安心读书了,小小罗的抚养问题说好了,村里踏心,我也能睡得安心了。”村治调委员曹主任感叹道。

    “这起纠纷能够有效快速化解,也得益于月例会上各村上报每个村纠纷及化解情况,也是在例会上提到这个事情,村里才知道潘某某起诉了。”

    社会矛盾纠纷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复杂多元,单纯依靠法院判决无法满足无限增长的解纷需求。人民法庭扎根基层,作为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基层的基层”,要把法院定分止争的司法职能嵌入到党委政府治理大格局中,将末端司法向前端治理相延伸,寻求解纷机制突破口,既要凸显司法的“力度”,更要彰显司法的“温度”。

    近年来,龙泉人民法庭主动嵌入1+X多元矛盾化解联动体系,通过党委政府有效整合、集中解纷力量,每年能够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50余件。(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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