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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满城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 扎实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9-1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梁冉冉)河北保定市满城法院持续优化案件审执举措,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出发点化解矛盾,近日圆满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作为母亲的申请人赵某成功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取得良好效果。

    原告赵某与被告张某婚后育有一子,因夫妻感情不和,婚生子一直随原告赵某在杭州市生活,被告张某在保定市满城区居住。某日张某前往杭州市,在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孩子带走,赵某发现后立即联系张某,希望将孩子接回,但被张某拒绝,并隐瞒现住址拒绝赵某看望。

    赵某为了找回孩子,辗转石家庄、北京、保定多地,广泛寻求各地公安、妇联的帮助,但张某态度强硬,拒绝沟通,将孩子藏匿起来。

    赵某将张某起诉至满城区法院,要求离婚并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受理后认为,男方擅自将一直跟随女方生活的孩子私自接走并拒绝送回母亲身边,使母子不得相见。男方的上述行为并未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考虑,而是出于对自己情感需求的满足,以爱之名剥夺孩子享有母爱的权利。男方隐瞒住所拒绝女方与孩子见面,致使女方长期不能与孩子见面,不仅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也是对女方平等监护权的不当侵害。满城区法院严格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综合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经历以及原被告的经济、文化等情况,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原告赵某抚养。但被告张某将孩子带到外地藏匿,拒绝原告赵某探视,严重损害其权益,满城法院发布了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张某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不得擅自带走未成年子女脱离母亲的监护。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办案人员立即送达当事人及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并进行了释法说理。

    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赵某向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某严格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将婚生子交由赵某抚养。

    如何找到张某,让赵某母子团聚,是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一个难题。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以及尽快实现申请人的权益,执行干警经多次会商,决定兵分两路,一队负责前往张某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与当地村委会、派出所及村民沟通,了解张某的家庭生活及近期动向;一队负责前往电信、住建、银行等部门,查询张某手机号码及房屋财产信息,希望通过“地毯式”搜索,尽快查出张某及孩子的下落。经过两队干警数十次的查询,在申请人的协助下,终于找到张某的藏身之处。

    执行干警一刻未耽搁,立即出发前往张某所在地北京某派出所,与张某进行面谈。执行干警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并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劝说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但张某仍态度恶劣。执行干警在与派出所干警协商后,将张某拘传至满城法院。 

    考虑到张某不履行生效判决、不配合执行的情况,执行干警决定将被执行人张某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准备通过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促进案件执行,让孩子尽快回到母亲身边。在得知案件将要移送公安机关,自己的行为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后,张某不再态度强硬,主动提出要与赵某见面进行协商。在执行干警主持协调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并就孩子的抚养、教育、探望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

    本案执行标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满城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多措并举、坚持不懈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并审慎适用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本案处理结果符合法律规定,不仅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而且弘扬了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发挥司法裁判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引导作用,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案件的圆满执结,既保障了申请人胜诉权益,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又彰显了满城法院维护司法权威的坚定信心,本案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成功案例,为离婚案件中解决抢夺、藏匿未成年人子女问题提供了参考。(供稿单位:保定市满城区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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