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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神木法院:“限高”惩戒显威力 多年“终本”终执结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9-1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刘永平 贺佳) 近日,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两终”团队干警成功执结了一起多年前“终本”的案件,而能使该案执结的关键在于,“终本”期间对被执行人持续实行的“限高”“失信”措施。

    结案申请书


    2011年王某经高某担保向奥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王某将利息支付至2012年6月后,再未还本付息。无奈之下,奥某将王、高二人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分期支付奥某10万元本金及其利息,高某负连带偿还责任。此后,二被告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奥某向神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二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进行查询,没有查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二被执行人也销声匿迹,不见踪影,故法院作出“终本”裁定。

    虽然案件转入了“终本”状态,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追踪调查,并依法对二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由于这些措施的限制,二被执行人出行时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生活带来诸多不便。9月4日,王某来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偿还奥某10万元,奥某自愿放弃对利息部分的执行。随之,执行干警解除对王某和高某的“限高”“失信”措施。(供稿单位:神木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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