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
     法院
     
    湖北兴山法院:主动作为 让农民工安“薪”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9-12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王樱)8月30日,湖北省兴山法院峡口法庭成功调解四起农民工欠薪案件,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细听当事人诉求

    讨薪难,多次索要无果。8月以来,峡口法庭陆续收到四份讨薪起诉状,被告均为同一家劳务公司。原告李某甲、李某乙、安某、翟某在被告某劳务公司的工地从事劳务工作,完工后,被告某劳务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四原告劳务工资。四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调解难,诉前调解失败。案件标的虽小,却关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峡口法庭首先将四起案件诉前委派至工会调解处理,希望能够通过“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不料四起案件均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峡口法庭随即进行立案处理。法官在与劳务公司联系的过程中发现,公司仅注册地在兴山县内,工作地点、工作人员均在外地,公司法定代表人多次拒接电话。

    面对面,达成调解协议。早一日解决工资问题,原告就早一日安心。法官迅速赶到被告公司联络点,与负责人面对面协商处理欠薪问题。经核对账目、确认数额、调解……最终被告公司与四名原告达成调解协议。

    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关系到民生保障,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兴山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