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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酒驾找“无证”姐夫顶包 坑人又害己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9-07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2023年9月7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3年8月14日,李某、位某某系李某姐夫下班后共同饮酒,后应位某某要求,李某驾驶白色“长城”牌轻型栏板货车,自通州区马驹桥镇小周易村行驶至大兴区亦庄荣昌东街地铁站接送工友,随后驾车返程;行驶至通州区漷马路一号桥附近时,遇通州交通支队民警设岗夜查,李某担心自己酒驾被查,想到位某某无驾驶证,即使被查也不会被吊销驾驶证,故让坐在副驾驶的位某某开车;随后,位某某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李某亦被当场查获。

    本案系一车查获二人的危险驾驶案件,李某、位某某明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触犯法律仍抱有侥幸心理,不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且在遇执勤民警设岗夜查时企图偷梁换柱,逃避法律追究,危害公共安全。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切勿抱有侥幸心理,牢记“喝酒勿开车”“开车勿喝酒”,共同通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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