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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萍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公开审理一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9-01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王一清)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俊涛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文忠出庭履行职责。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法院干警观摩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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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公益诉讼起诉人诉称,被告在未办理林地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破坏林地进行动土施工、开垦平整。案发地植被破坏情况严重,土壤层处于直接裸露状态,未得到修复治理。请求判令被告修复林地并赔偿林业碳汇损失11.99万元、其他生态系统功能价值损失514万元、承担鉴定费用以及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据了解,庭审经过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等多个阶段,整个庭审严谨规范、节奏分明。庭审中,根据公益诉讼起诉人的申请,鉴定人依法出庭作证。合议庭成员就该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充分听取了诉辩双方的意见,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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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观摩评议会现场

     

    庭审结束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审观摩评议会,邀请庭审观摩人员对本次庭审情况进行交流评议。全国人大代表王花萍表示,作为一名工人,看到“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人民法院公正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内心很有安全感。萍乡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欧阳建春表示,本次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希望以后能有更多这样的机会。萍乡学院教授叶继林表示,通过本次庭审观摩活动,感受到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公益诉讼的重要性、审判程序的规范性以及审判活动的专业性。

    在充分肯定本次庭审示范作用的同时,与会人员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今后庭审的重要参考。下一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法检两长”示范庭审为契机,有效发挥优秀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提高干警办案水平,提升法院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单位: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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