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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秭归县:告官能见官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85.7%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30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蔡辉 李维)8月23日,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了秭归县某建材商行诉秭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该局局长陈千斌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

    随着法槌的敲响,该案的庭审正式开始。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紧紧围绕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认定事实是否清楚等方面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并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节奏紧凑,该局局长全程参与应诉过程,积极答辩,当庭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正面回应原告的诉求,充分履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应诉职责,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设立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近年来,秭归县坚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质化解决行政争议,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秭归县依法治县委员会明确要求:被诉行政机关“一把手”务必到庭应诉。二是加强府院联动,法院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同步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并主动与被诉行政机关沟通,协调行政机关“一把手”参与庭审的日期。三是做好应诉指导,法院主动对被诉行政机关,通过剖析典型行政案例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指导出庭应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不出声”问题,实现“官民”之间有效沟通对话。

    据悉,在今年已开庭审理的7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6件案件均由单位“一把手”出庭应诉,“一把手”出庭率达85.7%。(来源: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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