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邹晖) 8月21日至22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忠率调研组到新余市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江西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潘东军、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国根以及江西省人大监察司法委、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在新余市检察院调研现场
调研组在新余市召开座谈会,听取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汇报,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交流,同时了解了新余市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进展情况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调研组还在分宜县人民检察院、铃山镇田心村进行了实地调研。
胡世忠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胡世忠对新余市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重要性,这项工作既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也是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众诉求的重要一环,我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江西 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主动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融入江西治理强基战略当中,助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和谐江西、平安江西、法治江西。要厚植为民情怀,精细化做好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切实把情感温度和法律尺度有机结合起来,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要强化各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精准有效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控告申诉案件得到高效、及时解决。(供稿单位:江西省人大监察司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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