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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平乐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1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周翠仁)近年,电信网络诈骗手段频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刑事犯罪,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同时增强群众反诈意识,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近日,广西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图为公开开庭审理现场


    经查明,2022年6月,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要转移的资金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广东省佛山市、江门市将自己名下的1个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和1个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相继出借给他人用于接收资金,并通过取现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卡内资金转移,李某及他人所转移的资金合计10万元。该10万元为被害人徐某森、黄某斌被诈骗后转入的资金。期间,李某共计获利3800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借卡及帮他人取现的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获利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对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下一步,平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蔓延势头,用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供稿单位: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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