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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峰法院发出上饶首份家庭教育决定书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1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李自彪 李正飞)“希望你们作为孩子的父母亲,今后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全力以赴共同做好两个孩子的家庭教育,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近日,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人民法院对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向当事人发出《横峰县人民法院决定书(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施行后,上饶市以决定书的形式制发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经查明,原告占某与被告刘某结婚后生育二女(均尚未成年,小学在读)。在婚姻存续期间,占某作为母亲未向女儿树立良好榜样,经常玩手机游戏至深夜,小女儿刘小某受其影响,形成晚睡晚起的不良生活习惯,并出现厌学迹象;刘某作为父亲未能合理控制自身脾气,对刘小某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时常打骂。占某与刘某未处理好夫妻矛盾,经常当着两个女儿的面发生争吵甚至打架,小女儿刘小某长期处于父母离婚纷争的环境中,逐渐产生孤僻、厌学等心理问题,严重影响其健康成长。

    原、被告双方因感情破裂于2023年6月份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两个女儿随母亲占某生活。在原、被告双方领取离婚证明书当天,家事法官李正飞适时对原、被告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督促两人给孩子创造稳定、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2023年7月,家事法官对占某及两个女儿进行案件回访时发现,小女儿刘小某行为习惯存在较大偏差,且暑假期间存在无人管教的情形。

    为保障刘小某健康成长,督促其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根据《意见》,横峰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刘小某父母发出《横峰人民法院决定书(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到横峰法院岑阳法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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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横峰县人民法院决定书(家庭教育指导令)


    当日上午9时,横峰法院岑阳法庭携手横峰妇女联合会、横峰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共同为刘小某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分析了刘小某出现厌学等情绪的根源,提出了解决办法,督促双方在离婚后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促进刘小某身心健康成长。

    近年来,横峰法院不断创新家事审判方式,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角度出发,今年上半年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40余份,联合学校、村居社区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普法10余次。下一步,横峰法院将按照《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家庭教育指导和未成年人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和司法担当,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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