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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榆林中院:发挥司法“本色” 擦亮生态“底色”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8-1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常良燕 梁生生)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切实发挥司法护航作用,8月15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法治护航绿水青山”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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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干警们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册、法律宣讲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全国生态日”的背景和意义,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宣讲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榆林中院发布的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进行了以案释法,耐心地为来往群众答疑解惑,带动更多人积极加入生态保护的行动中来,切实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共同守护榆林的青山绿水。群众纷纷表示,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看了宣传资料后,进一步增强了爱护环境的意识,今后将从身边小事做起,身体力行保护大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以司法护航生态环境,以法治筑牢生态屏障。近年来,榆林中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榆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下一步,榆林中院将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同时利用巡回审判、常态化开展环资宣传,以法治护航榆林绿水青山。(供稿单位: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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