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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银手镯” 付了“案件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7-1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杨丽君)“老婆,搞拐哒(方言,意为“糟糕了”),你赶紧往法院账户打钱,不然我就要被拘留了!”

    眼瞅“银手镯”要往手上铐,被执行人万某终于低下了头,催促妻子向法院案款账户汇款,清偿拖欠已久的劳务费。

    据了解,张某与万某因劳务合同纠纷在诉前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因万某迟迟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时间给付劳务费,申请人张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先后多次传唤被执行人万某到庭,要求其履行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多次承诺定期给付,到期后又没有结果。

    7月12日上午,执行干警再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根据万某长期拖延履行、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形,经请示批准后,准备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被执行人眼看无转圜余地,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当场表示愿意付清劳务费,随即联系妻子以转账方式履行了全部义务。

    风雨执行路,拳拳为民心,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兴山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一性两化”,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努力提升执行质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交出让人民满意的执行答卷。(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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