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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通城检察:与法同行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5-0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滕远宏 毛珍珍)4月25日,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黎瑶为通城县妇联干部及女性代表60余人讲授一堂法治教育课。黎瑶结合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围绕家庭暴力、财产权益等热点问题进行讲解,详细阐述检察机关在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救济途径。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侵害的妇女向人民法院起诉。”黎瑶鼓励妇女朋友们要自强自立,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在受到侵害后,往往不敢说、不会说、不知道该跟谁说,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及时发现、处置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而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黎瑶在讲课中引入讲解强制报告制度,介绍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的由来、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主体以及典型案例。

    “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会影响一个孩子的未来,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就像是一束光,能够照亮孩子成长路上‘黑暗角落’,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自觉履行这项义务,面对孩子们的异样和无助时,多看几眼,多问几句,多做一点,让强制报告制度更有‘强力’,更好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黎瑶话音刚落,课堂上便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妇联干部纷纷表示,通过听课对妇女权益保护法有了更深入了解,她们将更加勇敢向不法侵害说“不”,在工作中以更加坚定的信念、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做好每一项妇女儿童工作。

    黎瑶的授课虽然结束,但以“检察蓝”守护“巾帼红”行动永远在路上。该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妇联、公益组织的沟通协作,更多关注困难妇女儿童需求,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半边天”。(来源: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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