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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监利市检察院召开检察理论调研工作会议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4-26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滕远宏 宋小文)为深入推进检察理论调研工作,打造一支理论素养、写作能力、工作作风过硬的调研骨干队伍,形成一批质量高、有深度、能采用的检察理论文章,促进理论研究与检察业务深入融合,助力检察工作质效持续提升,4月23日,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023年度理论调研工作会议,各部门调研骨干参会。

     

    召开检察理论调研工作会议

     

    会议宣读了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成立检察理论调研骨干小组的通知》,对调研骨干的选任、所承担的职责进行了介绍,重点就本年度检察理论调研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行了细致讲解。会上,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丹对检察理论调研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理论调研工作,切实担起责任。调研骨干人员的确定,采取部主任推荐和主动申请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理论素养、业务领域和个人兴趣后确定,并经过检察长审核同意。检察理论工作关系着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开拓创新,调研骨干应当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理念,善于从检察实务中寻找理论研究的切入点,充分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理论文章,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促进。

    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原则,找准研究重点。检察理论与检察实务是检察工作的一体两面,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检察理论研究必须围绕检察业务来开展,因此选题可以来自办案实践中的发现、思索和困惑,也可以来自自身感兴趣、愿探索的领域。同时综合运用查阅文献资料、阅读相关研究文章、实地走访调研等研究方法,深入挖掘、思考,耐心打磨、修改,形成高质量的检察理论文章。

    三是充分履行组织保障职责,推进成果转化。第六检察部负责服务保障工作,从提供论文范例、相关文件、文献网站等资料到每月督办进度,再到拓展渠道促进成果转化,全程参与、服务检察理论调研工作。各调研骨干认真开展调研,精心撰写理论文章,第六检察部对已结稿的文章按照规范性要求进行审查、指导、修改,增加发表几率,促进理论成果转化。(来源: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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