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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高院出台意见 立、审、执各环节精准发力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4-21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董振英)“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大力破解营商环境中的顽瘴痼疾、深层问题和制约瓶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4月1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茂明向社会公布最新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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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上,河北高院民二庭庭长陈振杰,立案庭庭长冯永军,执行局副局长、综合管理处处长李振洪从立案、审判、执行方面答复记者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据徐茂明介绍,《意见》分八部分,共30条。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大局观念、突出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组织管理等总体要求,并对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强化合同执行力度、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意见》从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强化合同执行力度等方面,立、审、执各领域各环节精准发力,用法院全部工作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确保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和《河北省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在全省法院落地落实,更好地服务河北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意见》最受社会关注之处在于,突出问题导向,打通群众诉求解决渠道,实质性解决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对于“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意见》要求,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经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快速审理、依法裁判。

    对于“依法及时退还当事人预交诉讼费用”,《意见》要求,案件审结后,将当事人申请退费调整为法院主动退费,简化审批程序,加强监管考核。

    对于“提升诉讼便利度和服务品质”,《意见》要求,制定商事纠纷“一次办好”立案材料清单,切实简化立案流程,降低立案审查环节耗时;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诉讼档案查阅服务。

    对于“依法规范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意见》要求,严格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审慎冻结企业基本账户,被申请人在基本账户之外有其他账户存款的,一般不冻结其基本账户内存款。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积极推动对整体不动产的分割登记和分割查封。

    对于“推进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意见》要求,优化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微信、诉讼服务热线、手机APP等平台加强与当事人信息沟通,切实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案件执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突出涉及保障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意见》提出,法院将突出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健全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大力推行“立审执破一体化改革”,落实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质效。

    为充分发挥各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意见》要求,要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修订完善法院营商环境考核办法,设立投诉举报电话12368,以“动真碰硬”态度,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真正抓实、抓细、抓落地。(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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