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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法检联合打造涉案企业合规“龙江样板”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4-1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齐宇彤)2023年4月13日,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办法(试行)》,在全黑龙江省法院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在评估涉案财产“查扣冻”适当性等方面推出了创新性举措,推动更加有效延伸司法职能,做实法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当天,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黑龙江省检察院、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工商联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研讨交流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省人大代表施佰芝称赞法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办法(试行)》,打造涉案企业合规的“龙江司法样板”。

    据悉,《关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办法(试行)》明确了涉案企业合规范围、审查重点、适用原则和职能延伸重点,对审查涉案企业整改彻底到位、评估涉案财产“查扣冻”适当性、调整涉财产强制性措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听证、判后职能延伸四个方面进行了工作创新,力促“能合规尽合规”,最大限度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落到实处。

    围绕落实治罪与治理并重要求,坚持能动司法,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关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办法(试行)》规定,黑龙江省各级法院对检察机关根据企业认罪认罚和合规整改情况,提出的缓免或从轻处罚量刑建议,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且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完成的,一般应当采纳。法院作出判决后,要及时将判决结果向行政主管机关通报,对企业合规整改情况专门说明,作为行政处罚时的参考。建立判后企业回访制度,推动企业规范发展。深入分析涉企案件犯罪成因,查找行业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提出司法建议,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

    据了解,近些年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全省检察机关在配合中制约、在制约中配合,积极参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推动企业因经营涉案诉源治理。座谈会上对五常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企业逃税案件进行了交流研讨。该案中五常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合规考察,税务机关和工商联对合规整改进行监督,第三方评估合规考察合格,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认罪认罚、履行了纳税义务,对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从轻处罚,目前被告单位恢复经营。(供稿单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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