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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生态保护新机制 陕西高院召开黄河保护法实施工作推进会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4-1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李承林)4月1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黄河保护法实施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黄河保护法精神要旨,并提出贯彻落实具体要求。陕西高院副院长巩富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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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黄河保护法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旨在系统治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为人民谋福祉;实行最严格法律责任,生动践行最严法治观;贯彻落实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省各级法院要全面学习领会黄河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努力强化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必须全面推动。要充分认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是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为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求的实际行动,必须坚决落实。要充分认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是全面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开展“三个年”活动的具体举措,必须扎实推进。要充分认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全省法院“1281”工作思路的重要内容,必须强力开展。要充分认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增进群众福祉的重大工程,必须全力抓好。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四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全面贯彻全省法院“1281”工作思路。要牢牢把握陕西高院党组要求,全面提升陕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要以“五位一体”专门化建设为抓手,打造特色审判体系;要以建好“两个机制”为重点,增强环资审执实效;要以审好“三类案件”为依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要以突出“四个重点”为支撑,铸造绿色司法屏障;要以发挥“五个功能”为关键,巩固多元共治格局;要以采取“六种方法”为手段,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为推动陕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会上,陕西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喜进行了会议总结,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渭南潼关县人民法院及咸阳彬州市人民法院进行了经验交流。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陕西高院设主会场,各中基层法院设分会场。(供稿单位:陕西高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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