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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伊春市检察院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配合提升驻所检察室履职能力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4-1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代丛龙 肖楠 郑洋)今年以来,黑龙江省伊春市检察院树立“以监督促监督,以监督促提升”的理念,主动邀请伊春市纪委监委派驻伊春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派驻检察室开展联合检查,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强化驻所履职能力。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与派驻纪检组合作。一是高位推动凝聚合力。与伊春市纪委监委驻伊春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共同组建成立派驻检察室检查工作组,以伊春市检察院分管领导、派驻纪检组组长作为工作组核心成员,细化措施抓落实,以“查”促“驻”,推动以“监督促监督”工作模式。二是高效建立制度规范。与派驻纪检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伊春市派驻检察室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让监督者被监督,全面提升驻所检察室履职能力”这一目标,反向检视派驻检察工作实效,推动驻所检察工作。三是高质联动推进落实。通过走派驻检察工作流程、查看派驻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查阅内业资料、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驻所检察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就监管安全和监管规范化与看守所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就履职过程中的实体、程序等开展监督。

    积极反馈,建立完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一是建立派驻检察工作通报机制。通过对辖区内派驻检察室开展检查,总结发现的问题,召开全市两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针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派驻检察室抓好整改并回复报告整改情况,切实发挥派驻检察的监督优势。二是完善重要信息反馈机制。派驻检察干警开展日常看守所检察日志记录和在押人员出入所台账登记工作,由市院专人定期对派驻检察室上报的信息及整改情况向派驻纪检组予以反馈,提升派驻检察室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三是落实定期会商机制。与派驻纪检组、公安机关定期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刑事政策、法律适用、安全防范以及当前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全面了解看守所监督执法活动和所内在押人员情况,主动畅通信息沟通交流渠道,促进监管执法活动规范化、以协作配合实质化助力监督工作实效化。

    延伸触角,释放内生动力促进素能提升。一是业务学习常态化。通过业务大讲堂、同堂业务培训、典型案例研学等方式统一办案理念,围绕驻所检察工作要点、规范性文件及看守所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相关材料的汇总收集并整理成册,以实战实用实效开展岗位大练兵,推进“学习型”检察室建设,以学促干增实效。二是队伍建设精准化。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基层业务骨干等现有的人才库进行有机整合,建立“外脑”监督人才库,凝聚监督共识,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办案活动,充分发挥各方专业优势,提升办案专业化能力,以专业意见体现法律监督专业化成效。三是考核机制精细化。在检察官业绩考核中增加“个人贡献”指标,为在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作出贡献的个人和基层院进行鼓励加分,在年底目标考核中予以优先考量,进一步突出个人岗位业绩与全院、部门整体业绩的关联互动,通过考核激发内生动力。(供稿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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