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刘若冰)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西安理工大学公开开庭审理,西安理工大学200余名在校学生旁听了庭审。
公开开庭审理现场
碑林区检察院指控,2021年6月下旬,被告人李某某利用“某贴吧”平台发布虚假的替考、代考英语考试帖子,吸引被害人党某某添加好友。期间,李某某虚构其在代考机构上班,与众多大学、专升本均有合作,可以帮助安排英语、高数替考,在取得党某某信任后,收取了7200元代考费用。随后,李某某并未寻找替考人员,且在党某某询问时将对方设置为黑名单。在庭审活动中,公诉人用规范、完整、合法的证据体系有力指控了李某某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并发表了定罪量刑方面的公诉意见,被告人李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碑林区检察院干警向学生开展反诈宣传
经审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认可碑林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当庭以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庭审结束后,碑林区检察院干警向学生发放了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彩页,并现场解答学生法律咨询。
此次庭审活动,有力震慑了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彰显了碑林区检察院从严打击诈骗案件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在西安理工大学学生中引起了热烈反响,同学们纷纷表示要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心存侥幸去触碰法律的红线。碑林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碑林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对网络诈骗案件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立足检察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贡献检察力量。(供稿单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