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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保康警方连续查缴烟花爆竹969件,县城禁鞭区实现4年“零燃放”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3-01-1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谢婷 欧阳智慧)“露头就打,绝不手软!”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始终对辖区涉烟花爆竹类案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继上月连捣2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后,民警再查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截至113日,保康警方连续查处4起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爆竹969件,涉案30余万元。

    “紧绷安全弦,防患于未然!”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进入旺季,涉及烟花爆竹的案件和事故也进入高发期。对此,保康县公安局加强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协作,联合排查、联动执法,形成禁放管控工作强大合力,对排查发现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违法行为,追根溯源、深挖细查、一追到底。

     

    保康民警在销毁非法烟花爆竹。欧阳智慧

     

    据了解,保康县公安局于202212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此次排查,民警重点围绕烟花爆竹销售点的销售渠道、存放场所、消防设施、产品质量等情况展开。同时,组织警力对可能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副食店、日杂店、农村兜售摊点等进行全面清查,以此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免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21213日,保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胡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爆竹307件,涉案15余万元;1214日,马桥派出所查处王某、龚某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爆竹642件,涉案15余万元;2023110日,城关派出所查处陈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爆竹20件,涉案4700余元。目前,上述4名涉案违法行为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保康民警在清点非法烟花爆竹。王琪

     

    保康是湖北省襄阳市唯一的全山区县,过去每逢元旦春节、红白喜事,群众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但201812月以来,随着群众对空气质量、生活环境、社会安全的要求日益升高,禁鞭呼声随之高涨。此后,保康县相继完善、颁布了《保康县城区烟花爆竹管理暂行规定》,力求在传统和文明之间寻找最大公约数,满足群众期盼和发展需要。

    自禁鞭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大量工作,全县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充分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自觉遵守禁鞭相关规定,以摆放鲜花、组织文艺表演等形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表达喜庆,寄托哀思。受禁鞭工作之利,全县空气质量指数均在良好等级,群众普遍反映空气质量令人满意。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110报警平台未接到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噪音举报投诉。(来源:保康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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