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刘新颖)为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融入未成年人司法全过程,更好地教育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1月4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三名涉罪未成年人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督促监护令送达暨观护帮教委托签订仪式,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司法社工到场参加。
承办检察官在宣告会上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告知相关事宜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依法告知在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规定和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三人的积极悔改予以肯定,告诫其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自觉服从监督,希望他们能敬畏法律,珍惜机会,重拾信心,展望未来。
为引导家长更好地对未成年人履行监护职责,承办检察官依法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并指导他们认真剖析亲子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改善沟通方式,重视家庭教育,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从违法犯罪的迷途中走出,更好地融入社会。
宣告会结束后,长安区检察院联合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与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签订《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协议》,确定考察期内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帮扶考察,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定期思想汇报、面谈等形式对其开展帮教服务。
下一步,长安区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行帮扶教育、预防犯罪等职能,注重协作联动,引导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发挥合力优势,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供稿单位: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