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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公安厅联合多部门打击整治制售假劣防疫药品物资及哄抬物价违法犯罪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12-2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文 王宇)12月22日,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联合打击整治制售假劣防疫药品及新冠检测产品哄抬价格违法犯罪的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制售假劣防疫药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等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药品和防疫物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疫情防控市场经营秩序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紧盯重点领域,严打涉疫犯罪。紧紧围绕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工作目标,认真履行打击涉疫医疗物资违法犯罪工作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线索搜集分析,快侦快破,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紧盯口罩、防护服、新冠检测试剂盒、防治新冠药品和各类疫情防控物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防疫药品、假冒新冠检测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防疫药品、物资价格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和侵犯涉疫用品相关商标、专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制售假劣防疫药品、假冒及不合格新冠检测产品、口罩、防护服等违法行为,联合公安机关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打击合力。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加强协作配合,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严查制假售假医疗物资及药品,哄抬价格行为,深度挖掘涉疫违法犯罪线索,采取严厉惩罚措施、重拳打击,确保市场经营秩序;集中开展会商分析,在线索通报、信息共享、联合取证等方面加强执法协作,确保处罚到位、打击到位,提升协作工作合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供稿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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