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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永康:一五金厂多人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行政拘留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9-2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景思慧)9月22日上午,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古山派出所民警在古山镇墁塘村环村西路一五金加工厂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韦某某、梁某某、巴某某三名员工涉嫌无证从事焊接工作,随后将韦某某、梁某某、巴某某和五金加工厂老板娘吕某某一并传唤至古山派出所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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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执法现场


    经了解,韦某某、梁某某、巴某某三人原来都是厂里从事冲床工作的老员工,由于工厂最近生意较好,很难招到具有电焊操作证的员工,老板娘吕某某便安排三人临时从事氩弧焊工作。

    民警还了解到,在韦某某、梁某某、巴某某三人焊接工位附近还堆放着许多装有加工好的零部件的蛇皮袋,这些蛇皮袋如果遇到火源会燃烧,一不小心就可能引发火情。老板娘吕某某知道三个员工没有电焊操作证,虽然帮三人都报了电焊操作证的考试,但是一直没有催促三人去参加考试。被查时,三人在没有操作证的情况下,已经在该加工厂进行氩弧焊工作十几天了,氩弧焊工作也已经有十几次。目前韦某某、梁某某、巴某某三名员工因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被行政拘留2日,老板娘吕某某因指使他人冒险作业被行政拘留6日。

    办案民警说:“在进行氩弧焊时,焊枪会发出强烈刺眼的光并伴随高温,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从事相关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考核培训才能上岗,一方面是为了自身的安全,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避免因操作失误引发火情。”(供稿单位: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古山派出所)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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