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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撕毁法院腾房公告并将房屋出租,罚款3万!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9-09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韩茜茜)被执行人欠款不还,法院依法对其名下房产作出拍卖裁定和腾房公告。被执行人竟然擅自将房屋出租,并唆使他人将腾房公告撕毁。被执行人因为自己的“法盲”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西安市碑林法院在执行张某某与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孙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某申请对已查封的孙某名下房屋一套进行拍卖。执行干警李建忠约谈被执行人孙某后,孙某书面承诺在一个月内履行还款义务,预期同意将其名下车辆及房产交由法院处置。

    承诺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孙某仍未主动履行,碑林法院依法作出拍卖裁定和腾房公告。公告要求孙某应于15日内清腾涉案房屋,逾期法院将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公告发出后孙某非但置之不理,反而“变本加厉”,擅自将房屋出租以阻止法院拍卖。更为恶劣的是,被执行人孙某唆使他人将法院张贴的腾房公告撕毁。同时,法院还发现孙某存在隐瞒财产收入、不履行财产报告令等行为。

    2022年9月6日,碑林法院执行局拒执犯罪调查科强制传唤孙某和承租人到庭,严肃告知其擅自撕毁法院公告、拒不清腾涉案房屋等阻碍执行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依法对其进行训诫,同时对被执行人孙某作出罚款3万元人民币的决定,并向其送达拒执风险告知书。

    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孙某承认错误,当场写下悔过书,表示愿自觉将涉案房屋清腾并交给法院进行司法拍卖。当日19时,被执行人孙某和承租人将清腾完毕的涉案房屋钥匙交至执行干警手中。

     

    图片.png

    碑林法院执行局对当事人进行训诫处理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执行人孙某在明知房产处于查封的情况下,对涉案财产设置权利负担,擅自出租已被查封房产,隐瞒财产收益、拒绝报告财产,唆使承租人随意撕毁人民法院公告、拒不配合清腾,阻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工作等一系列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肆意挑衅司法权威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供稿单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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