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新闻
     综合新闻
     
    兄弟赡养起纠纷 人民调解暖人心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9-05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潘荣洲)近日,贵州省贞丰县司法局龙场司法所受龙兴街道办邀请调解围寨村山丫组田某、刘某赡养纠纷及危房重建问题。接到邀请后,龙场司法所始终坚持依群众诉求、受群众之托、为群众解忧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图为工作人员调解纠纷现场


    经了解,田某三兄弟因赡养二老问题在围寨村调委会调解后不履行调解协议,二老现没有生活来源,居住的房屋已成危房。掌握具体情况后,龙场司法所以“法、理、情”为抓手,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指出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赋予作为子女的义务和责任,不赡养老人将会承担法律后果。同时父母为子女操劳一生,当他们步入老年时,理应受到儿女的孝敬和照顾,别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要履行好赡养义务,给子女树立好榜样。


    图为调解成功后签字现场


    司法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一早上的疏导劝解、普法教育,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从2022年起田姓三兄弟每年在农月腊月十五前支付赡养费人民币1000元整给予直至二老过世;二、关于危房修建问题,由长子负责拆除危房重建约60平米的两间平房给予二老居住,于2023年4月前交付给予二老使用,二老过世以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归长子享有。

    龙场司法所就2022年上半年开展调解工作以来,接贞丰县人民法院移交诉调对接案件20件,成功调解6件;人民群众单独到所申请调解2件,成功调解2件;指导村、社区调委会成功调解55件。龙场司法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的务实举措,为更好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做到“调解零距离、调处零激化”,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供稿单位:贵州省贞丰县司法局龙场司法所)

    责任编辑:黄筱婷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