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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共促消费公平”专项整治行动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7-2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何正君)自7月中旬起至9月15日,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部门对今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以及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反映出来的评价较低的行业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消费欺诈、消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强化消费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整治范围包括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美容美发消费领域乱象,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权益,房地产领域、教育培训广告,预付式消费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快递企业侵害个人信息安全行为、互联网“大数据杀熟”行为;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行业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过度索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如手机APP下载安装过度索权、点餐必须扫码注册等行为;经营者未经同意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进行营销短信轰炸的行为;倒卖个人信息行为。

    对美容美发消费领域乱象,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整治利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利用违法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形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违法行为;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针对侵害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权益,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整治非法宣传食品、保健品以及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等产品的行为,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开学福袋”“盲盒抽奖”的行为,以盲盒诱导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的行为。

    在房地产领域、教育培训广告专项整治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整治房地产项目借重大国事和政治活动等名义,从事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房地产广告内容不真实、不合法、不科学、不准确,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变相发布预售、销售房地产广告等行为;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行为。

    预付式消费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领域,市场监管部门此次重点整治经营者违规发售预付卡、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消费者提出合理退款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赔偿消费者损失的行为;经营者不能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行为;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强买强卖的行为。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结合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工作,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消费宣传引导,发动各类经营主体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邕有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宣传,在人员密集或来往群众较多的公共场所、社区、小区的宣传栏,设置消费提醒,发布消费提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理以及数据分析和线索排查工作,落实“诉转案”对接机制,在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消费争议中,发现经营者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进行行政调解的同时,对经营者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围绕整治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供稿单位: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黄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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