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
     检察
     
    南宁市武鸣区检察院与文旅局携手共促文化遗产保护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7-14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服务辖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传承,提升文物保护法治观念,7月11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与武鸣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举行《关于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签约仪式。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钇志,武鸣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梁茂昌及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潘钇志指出,武鸣区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底蕴深厚,是骆越文化发源地,辖区内有众多的历史文化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希望通过建立长效保护机制,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梁茂昌就武鸣区文化发展历程以及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介绍。他表示,该协作机制的签订,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与职能部门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为保护文物、文化遗产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下一步将按照该协作机制落实相关工作,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合作,共同保护文物、文化遗产。

    据悉,《意见》从日常沟通联络、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开展专项行动等方面建立了十项工作协作机制。明确了双方可围绕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沟通协作。文旅部门在监管涉及破坏文物和文化遗产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已经或者有可能受到损害的,可以建议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取证据;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针对损坏破坏的文物,积极引导侵害人缴纳修护费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可用于文物保护修护,文旅部门协助开展确定修护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检察机关对文物修护工作进行监督等相关工作内容。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此次协作机制的建立,搭建了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和职能部门的合作桥梁,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共识,形成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良性互动,开创武鸣区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新局面。(供稿单位: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黄筱婷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