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立法工作
     立法工作
     
    云南这十年|深入推进高质量立法,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6-28 来源:法治时代网

    法治时代网讯(通讯员 字亚雪)6月27日上午,“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专场发布会在昆明召开,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与重要成果。

    图片.png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和省委全会,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慎立、善修、适时废止”的原则,努力健全和完善云南省民族法规体系,制定涉民族事务地方性法规3件,指导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单行条例68件,修改自治条例37件、单行条例32件,废止单行条例5件,用法治力量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殷殷嘱托,紧紧围绕“三个定位”,按照紧扣大局、着眼急需、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近十年来,共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45件、修改95件(次)、废止30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134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42件。截至今年5月底,云南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369件(其中省的地方性法规224件,州(市)地方性法规145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变通规定329件。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立法。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全面修订全省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的自治条例,批准了一批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着力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立法。制定《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修订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坚持以最严密制度最严格法治保护生态。2021年,协同贵州、四川作出三省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分别制定各省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开创了我国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先河。加强高质量发展方面立法。制定发展规划条例、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规,修改信息化促进条例、旅游条例等,并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行政许可、商事制度改革等要求的法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民生和社会治理方面立法。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的决定,制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先后三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时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近年来,还制定修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宗教事务等一批地方性法规,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十年来,云南省牢牢把握民族地区的民族特点与地方特色,不断提高民族立法质量和效率,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民族立法工作新路子。截至目前,云南省现行有效的涉民族事务地方性法规有7件,自治条例有37件,单行条例有286件,变通规定有6件,民族立法数量居全国前列,立法精品更是频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高度肯定了云南省围绕“三个定位”开展民族立法工作的做法;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同志对红河州制定出台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给予了充分肯定;2021年,《中国人大》杂志专门刊载题为《大理州:以良法力促洱海更清更美》的文章,点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不断完善民族立法的体制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并严格执行民族立法的党内报批制度;坚持提前介入,指导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把好单行条例立法选题关;坚持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断丰富和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民族立法工作的渠道。

    立法保障民族团结。立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及时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条例》,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全面纳入了法治轨道。制定《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确保在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力度的同时,也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对标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和帮助迪庆州对全国第一件民族团结进步法规,即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进行修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

    立法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指导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制定阿诗玛文化、南涧跳菜、彝医药等方面的单行条例,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其中,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是2015年立法法修订后全国范围内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出台的第一件对国家法律进行变通的单行条例,推动解决了困扰楚雄州多年的彝医医师资格问题,对传承和弘扬彝医药,确保各族群众病有所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变通立法的经验也为省外多个民族自治地方所借鉴。

    立法保护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指导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制定普达措国家公园管理、独龙江保护,修订洱海保护管理、异龙湖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单行条例,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立法为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指导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建水紫陶、文山三七、德宏咖啡等产业发展方面的单行条例,促进了民族地区特色产业的健康发展,拓宽了各族群众增收的渠道。

    立法增强民族地区的治理能力。制定《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填补了云南省长期以来宗教事务方面地方性法规立法的空白。指导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养老、民族教育、艾滋病防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多元化解纠纷等方面的单行条例,推动解决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站在新起点,迈向新征程。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加强和改进民族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民族法规体系,持续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注入法治新动能。

    责任编辑:黄筱婷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