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
公众号
  • 订阅号

  • 服务号

  •          学习强国         手机版         电子期刊          登录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根基石柱县司法局开展2021年度“三治 结合”示范村(社区)评估验收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2-01-07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1月7日讯(陈泓蓉)2021年底,石柱县国家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有3个,重庆市命名民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46个,全县共有70%的村(社区)达到建设标准。近日,石柱县司法局对辖区内2021年度新增的54个“三治结合”示范村(社区)进行创建评估验收,围绕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概况、调解室和普法阵地建设状况、乡贤和“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履职情况等几方面认真听取了各乡镇(街道)的汇报,查阅了创建台账资料,并实地抽查了南宾街道城南社区、老街社区、桥头镇桥头村、枫木镇莲花村等34个法治、德治、自治“三治结合”示范阵地,各村居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积极探索“三治结合”工作新路径,借助“积分银行”“贵和工作法”“法律明白人”“村居贤德榜”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积极性,强化基层治理法治保障,弘扬崇德向善正气,构建共创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突出党建引领。各村(社区)牢牢把握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在 “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全面推行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干部和集体经济负责人,实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组织不断完善。

    完善自治机制。在党建引领下,各村居理清基层自治组织职责,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居)“两会”,重大事项坚决实行“四议两公开”;利用好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实现“当家做主”;规范村(社区)党务、政务、财务和服务公开,推广“三事分流”工作经验,实现“大事”政府快办、“小事”协商共办、“私事”群众自办;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对村规民约、基层重大决策实行“法律体检”,引导全民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强化法治建设。运用“报网端微屏”和“线下”宣传栏等各类载体,借助“法治课堂”、“巡回法庭”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着力提升农村普法知晓率;各村居依照法定程序制订和修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深入村(居)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开展法治体检,打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行法治文化建设,在县司法局引导下,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的以案释法进村(社区)活动,组织观看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欣赏“法治书画”陶冶情操,突出村(居)特色建设必要的法治广场、法治墙、法治长廊等阵地;切实发挥村(居)小组长、楼栋长、网格员的积极作用,建立纠纷信息员队伍;积极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大学生村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发展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

    彰显德治光彩。各村居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村(社区)“梦想课堂”、“榜样面对面”宣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设立“失德曝光台”,组织村(社区)妇联执委和巾帼志愿者、老党员、热心村民组建“美德劝导员”队伍,开展村(社区)道德模范、感动人物、最美人物等典型评选活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不孝父母、厚葬薄养、婚假恶俗、摆无事酒、封建迷信、赌博等乱象,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同时通过文明家庭创建、乡贤评选等活动引导激发群众道德情怀,通过农家书屋、四点半课堂、文化广场等氛围熏陶,将德治正气内化为自觉的行为规范,对自治和法治形成有力补充。

    石柱县将在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上持续发力,凝心聚力积极开拓创建载体,下沉重心强化机制保障,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扩大“三治结合”建设影响力、辐射面,为实现高品质生活、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服务。(重庆市石柱县司法局)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法治时代杂志 京ICP备12049208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