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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义县司法局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文章字体:【 】 发布日期: 2020-08-11 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

    本网8月11日讯(陈长财)为进一步巩固和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崇义县司法局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总体部署,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积极动员主动作为,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以“提升群众满意度活动”为契机,围绕“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拓展平台,创新载体,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扫除黑恶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LED宣传栏、宣传横幅、摆摊设点等宣传渠道,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传播引导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二是充分整合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

    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扫黑除恶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整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和各级调委会资源,排查调处涉及人员多、难度大、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激化;积极引导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增强敏锐性,注重收集涉黑涉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同时,对已调解过的矛盾纠纷进行再梳理,对有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线索的进行回访、排查;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切实筑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

    切实抓好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两类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要求系统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在两类重点人员中经常性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活动和思想教育,逐一进行扫黑除恶谈话,签订承诺书,发放《致全县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必接必送”制度,建立“一人一档”;要求两类重点人员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黑恶势力活动,鼓励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对在册管理的两类重点人员的家庭、单位、所在村(居)进行走访调查,及时掌握他(她)们的思想和行为动态,预防和阻止他(她)们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四是优化提升法律服务,加强律师执业监督

    组织全县律师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扫黑除恶文件精神以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纪律规范》;通过谈话提醒等方式,正面教育、引导律师讲政治、顾大局、树立正确的执业观;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忠诚履行律师职责,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规范律师代理行为,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要求每月各律师所上报代理黑恶势力案件基本信息,切实掌握涉黑涉恶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确保法律效应、政治效应和社会效应相统一;目前为止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起,涉及25人,其中重大案件1起。(江西省崇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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